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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38678
发文字号长子应急发〔2022〕25号 发文时间2022-03-10
发文机关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发布日期2022-03-10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煤矿企业:

现将长子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2022年3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长子县应急管理局

在全县煤矿企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

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各煤矿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孝义市“12·15”盗采煤炭资源案件教训,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矿资源行为,根据《长治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行动的通知》(长政办发电〔2022〕1号)要求,决定结合煤矿企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引,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深刻汲取孝义市“12·15”盗采煤炭资源案件教训,统一思想、集中精力,把专项行动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开采煤矿资源行为,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县应急局将成立煤矿企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吴晋杰

副组长:索向阳  韩  剑  张鹏飞  王晓明  刘天文

成  员:煤监科全体人员

三、重点检查事项

1、煤矿企业超规定布置多个采掘工作面同时作业的行为。

2、煤矿企业违法违规进行工程外包、转包、分包的行为。

3、煤矿证照、手续不全,非法违法组织生产建设行为。

4、超能力、超强度或超定员组织生产行为。

5、图纸造假、隐瞒作业地点和作业人数以及瞒报谎报事故的行为。

四、工作安排

(一)企业自查,制定方案

各煤矿企业要结合本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并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压实主体责任,建立隐患自查台账,形成自查自改工作总结汇报,建立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法非法开采煤矿资源,杜绝各类安全生产隐患。

(二)全面检查,集中排查

县应急局将对管辖6座煤矿逐一进行检查。以零容忍的态度全面彻底排查整治,切实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走过场”。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力震慑,不断推动打击非法违法采矿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集中力量全面排查整治煤矿企业安全风险隐患,坚决杜绝非法违法开采煤炭引发的重大事故,维护好全县煤矿生产安全稳定。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政治站位。各煤矿企业务必要高度重视、深刻警醒,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的重大政治意义。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紧迫感。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煤矿企业要建立主要负责人统筹抓、分管负责人主责抓的工作机制,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迅速制定具体工作实施细则,迅速进行安排部署,迅速开展自查自纠;各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自查,针对排查出的重大隐患问题,要依法落实“双报告”制度,并按要求做到整改方案、责任、时限、措施和资金“五落实”,全面提高依法依规生产建设水平。

(三)强化督导检查。县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督检查,发现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及时通报相关部门查处,积极协助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