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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22006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4-27 |
发文机关: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关于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处理情况的通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4-27 |
为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医疗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更好地保障广大参保群众的切身利益,现将长子县人民医院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经核查,长子县人民医院在2022年市医保局抽查复查检查中存在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等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的规定,对该院存在的违规行为作出如下处理:退回违规基金316396.44元,对医院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并责令全面整改。
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