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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0521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1-10 |
发文机关: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聘任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1-10 |
县医保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长治市医疗保障局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管理办法(试行)》(长医保发〔2021〕35号),长子县医疗保障局通过有关单位定向推荐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的方式,择优确定并公示了10名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经研究决定,聘任李垚泽等10名同志为长子县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聘任期为三年。
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