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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83245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2-28 |
发文机关: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医疗保障局关于对2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处理情况的通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2-28 |
为进一步加大医保基金监管力度,持续保持打击欺诈骗保高压态势,规范医保定点医药机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现将2家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案件处理情况通报如下:
一、长子县漳河仁济医院
接山西省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漳河仁济医院欺诈骗保的终审裁定书后,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规定,对该院作出责令退回骗取的医保基金105311.39元并处以两倍罚款210622.78元。县医保中心同时与漳河仁济医院解除医保服务协议。
二、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子二十二店
通过检查发现,长治市康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长子二十二店存在无处方销售处方药、串换药品等违规行为。我局依据《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的规定,责令其改正,退回违规使用基金3160.00元,并处以两倍罚款6320.00元。
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2022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