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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762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2-03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我县全面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2-03 |
根据市医保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关于转发<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办法>的通知》(长医保发【2022】40号)文件精神,自2023年1月1日起实施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制度,参保职工因常见病、多发病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费用,以及在定点零售药店门诊处方外配购药发生的符合规定的药品费用,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规定支付。1月份,22家医院开通了职工门诊统筹业务,22家医院包括县医院等3所县级医疗机构,丹朱卫生院等15所乡镇卫生院和惠民等4所民营医院。一级收费医院起付线为30元,在职职工50%报销,退休职工55%报销 ,二级收费医院起付线为50元,在职职工55%报销,退休职工60%报销 ,年度封顶线在职职工1800元,退休职工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