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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4780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1-20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医疗保障局 | 主题词: |
| 标题:县医疗保障局指导落实“新冠门诊”结算业务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01-20 |
根据长治市医保局、长治市财政局、长治市卫健委《关于转发<关于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后医保相关政策优化调整的通知>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政策落地,我局组织各乡镇医保经办人员对全县175家定点卫生室、23家乡镇卫生院、2家二级医疗机构进行逐一走访落实,并对操作流程逐村进行测试,确保定点医疗机构对新冠门诊、住院政策学深吃透,新冠病毒管理政策惠及群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