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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88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标题:机构职能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3 |
1.负责处理县内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的来信、网上投诉的信访事项,接待群众来访,保证信访渠道畅通;及时准确地向县委、县政府和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领导同志反映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分析信访信息,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完善政策和改进工作的建议。
2. 承办上级和本级党委、政府交由处理的信访事项。
3. 承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对有关信访重要批示的落实情况;向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4.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的重要信访问题;协调处理群众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案件;检查、协调各乡(镇)党政机关的信访工作。
5.指导全县信访业务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方面政策性文件;总结推广各乡镇和各县直部门信访工作的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掌握全县信访工作队伍建设情况,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协调信访工作外事活动和对外交流。
8.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