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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032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标题:信访人员来访须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08 |
信访人员来访须知
一、在导访台由志愿者发放《信访人权利义务告知书》《规范信访行为告知书》,指导来访群众认真阅读并签字。
二、在来访区排队等待登记,登记时信访人员应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填写《来访人员信息登记表》。登记处理完毕,来访人员应持《信访事项登记接收告知单》到侯访区排号等待。
三、信访人必须如实、简明、扼要的将有关情况向登记工作人员讲清楚,由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多人采用走访的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四、信访人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其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五、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