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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标题:致全县信访群众的一封信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1-08 |
致全县信访群众的一封信
亲爱的父老乡亲、同志们、朋友们:
您好!首先非常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信访工作的理解与支持。近年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发展形势和经济下行的多重压力,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踔厉奋发、勇毅前行,攻克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难题,办成了许多攸关民生的实事,在长子发展史上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交出了一份令人欣慰的时代答卷!丹朱大地日新月异的变化,凝结着上级各部门、社会各界的指导帮助,浸润着全县每一名干部群众辛勤的汗水。
近年来,全县各级党委、省政府以建设平安长子为己任,高度重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信访问题,畅通信访渠道,依法规范信访工作,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广大信访群众也能正确履行宪法所赋予的权力,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依法有序反映合理诉求,共同为加快建设太行山水名城长子示范区而积极努力。全县各乡镇(中心)、各部门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作为重要抓手,在畅通信访渠道、规范办理流程、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学习宣传、提升工作质效、推动责任落实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这些都离不开全县广大信访群众的信任与支持。在此,向您和您的家人致以诚挚的问候!为构建“畅通、规范、公开、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在此真诚地提醒您:
一、您可以采用信息网络、书信、电话、传真、走访等形式,向各级机关、单位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您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您要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您提出意见、建议或反映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首先向您所在的村(社区)、乡镇或县直主管部门的信访机构或信访工作人员反映。对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诉求,依照有关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对各级人民代表以及县级以上人大常委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分别向有关人民代表大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三、您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注意,以下行为是禁止的:1.在机关、单位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机关、单位,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2.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3.侮辱、殴打、威胁机关、单位工作人员,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或者毁坏财物;4.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5.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6.其他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行为。
请您在反映诉求过程中依法维权、逐级走访、理性反映,做到懂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我们将始终牢记“为民解难、为党分忧”的政治责任,始终秉承“人民信访为人民”的工作理念,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难、我有所为,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让老百姓感受到党和省政府的温暖,为推动高质量长子建设展现信访工作新作为,作出信访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