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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6-0475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6-02-27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信访局 | 主题词: |
| 标题:《信访工作条例》知识问答(十四)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6-02-27 |
82.信访事项“两个不再受理”是指什么?
已经复核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仍以相同事实和理由反映的,不再受理。
已经依法终结的涉法涉诉信访事项,转送同级政法部门,由政法部门书面告知信访人不再受理。
83.信访工作法治化的路线图是怎样要求的?
依法办理申诉求决类信访事项应按照“受理→调解→行政三级办理→法院两审终审→检察院法律监督→人大监督”的路线图进行。
84.信访问题“四应四不”是指什么?
应受理不受理、应办理不办理、应追责不追责、应查处不查处。
85.信访事项“应办理不办理”的18种情形包括什么?
未按规定受理,办理方式不恰当,办理不及时,办理主体不适格,延期办理但未出具延期办理告知书,未按期出具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处理(复查、复核)意见书格式不规范,未正确履行送达职责,交办(督办)后未按期汇报,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或者弄虚作假,事实认定不清楚,定性不准确,政策法规适用错误,
未全面回应群众诉求,以过程性意见代替结果性意见,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未落实“三到位一处理”,未关注大规模聚集隐患或负面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