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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82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3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中小企业管理服务中心 | 主题词: |
标题:主要职责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23 |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提出扶持全县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并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产业政策,研究拟定全县中小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产业结构的调整。
(三)监测、分析、预测全县中小企业运行态势,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小企业近期发展调控目标和措施,指导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四)指导全县各类中小企业的改革、改组、改造,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指导中小企业融资上市工作;促进建立和发展中小企业产权及相关要素市场,指导中小企业的股份制改造;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再就业工作。
(五)对全县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实行宏观指导、协调和服务,规范企业行为;研究提出中小企业进步的政策,指导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支撑体系,指导中小企业创新基础建设,推动中小企业信息化工作;参与指导、管理民营科技企业,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符合资格认定条件的民营科技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
(六)研究提出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中小企业融资的有关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政府扶持中小企业资金的筹集、管理、使用建议;向有关部门推荐、申报相关资金项目。
(七)指导全县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的教育培训及人才、智力引进工作;组织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外资引进、利用工作。
(八)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创业辅导体系,改善创业环境,促进和扩大就业;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各类中介组织的工作,扶持各类公益性中介服务机构发展;协调落实中小企业获得政府采购份额的有关工作。
(九)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企业环保节能、环境监测、安全生产、劳动用工、质量管理、社会保障等工作。
(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中小企业党建、工会等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指导本系统各类协会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