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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36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8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168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8 |
尊敬的马红、马云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城内主要交通路口设立文明交通语音播报器的提案”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大队已开展文明交通语音播报器设立行动,交警大队在县城内主要路口设立语音播报器,统一规格,美丽大方并播报文明交通的相关温馨提示语,引导居民遵守交规。开展定期维护,严厉打击破坏公共财产物行为,定期维护设备,对于故意损坏设备人员加大惩罚力度,确保播报器用得住,用得久。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 办 人:杨波
联 系 电 话:0355-8333776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