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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34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4-12-18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主题词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43号提案的答复
主题分类其它 发布日期2024-12-1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尊敬的葛佳君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力度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大队已开展非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员出行方便灵活、分布广,但交通违法和不文明交通行为普遍、管理难等实际情况,采取“高峰期定点+平峰期巡控”相结合的勤务模式,加大对重点路段、路口和集贸市场、商场等重点场所、单位周边的见警率、管控率,严查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纠一起、教育一起,在辖区形成严管高压态势。同时,我大队加强宣传力度,深入开展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企业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有效提升了非机动车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降低了非机动车的违法率。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人:杨波

联 系 电 话:0355-8333776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