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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34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8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 第19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8 |
尊敬的宋晚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定期维护及时修理交通信号灯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我大队已开展交通信号灯定期维护及时修理行动,针对信号灯故障,且存在多处疑难杂症,面对困难,交警大队积极寻求有责任心的维护管理队伍,坚持定期开展信号灯巡查工作。针对信号灯出现故障,在开展人巡的情况下,提高了维护反应时间。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对道路交通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电子抓拍设备等交通设施的巡查。针对提出的定期排查交通信号灯运行情况,彻查检修,查找问题根源,从根本上解决,确保交通信号灯正常发挥作用。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 办 人:杨波
联 系 电 话:0355-8333776
2024年10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