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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33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8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 第24号建议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12-18 |
尊敬的崔荣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改幼儿园附近交通秩序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加强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县政府也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我大队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一是与教育部门联动,部署全县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使得每名接送学生的家长都能够深刻认识到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二是为各学校印制了致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囊括了各种道路文明出行规则及文明出行所需遵循的文明规范,并更新了学校周围有关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标语横幅、宣传内容;三是在高峰时段按照“一校一警、一校一岗”工作机制,设置“交警护学岗”,并在此路段完善相关道路交通标示标牌;四是与各学校联动划定了接送学生(幼儿)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分别停放的区域及时段;五是动员组织了学生家长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文明服务志愿活动,通过此活动,极大地提升了学生家长及其亲属守规遵法的意识和素质;六是强化交通志愿者管理,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志愿者管理水平。以上是我大队与相关部门在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协调下所做出的一些努力,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 办 人:杨波
联 系 电 话:0355—8333776
2024年10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