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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259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29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尊敬的论潞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麓谷大街增设停车位”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交通文明有序是体现一个城市的标志和重要窗口,但提升城市品位需要方方面面的努力,此建议所提关于进一步综合考虑麓谷街停车位的建议一事,及时、到位、准确,真正代表了民声民意。长子交警大队按照“应设尽设、应划尽划”的原则,深度挖掘停车资源,在不影响行人、非机动车通行的情况下,向居民小区、巷道内拓展,规范施划停车位,以求最大限度解决麓谷街停车难问题。同时,大队根据辖区学校周边道路实际情况,科学部署警力,在上学、放学重点时段加强“护学岗”警力配置,实行定点与巡逻防控相结合,强化重点时段和重点地段的巡逻防范力度,增加巡逻管控频率,提高见警率、管事率,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构筑安全屏障。
以上是我大队与相关部门在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协调下所做出的一些成就,在人大常委会多次督办下,我们有信心、有决心、有能力发扬敢于担当的精神,与相关部门一道按照县城建设情况实际,全身心投入解决停车难问题。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办人:马瑞
联系电话:0355—8333776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