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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6257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第63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3-12-19 |
尊敬的杨寅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长子县城至长子北高速路口快速路途径村庄路口安全相关工作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保障民众交通出行安全是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县政府也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此建议切实体现了民意民声。为保障该路口村民出行安全,我大队已放置反光锥桶以及其他安全警示标志,交通安全信号灯设置安装也在推进之中。沿途村庄隔离带中的小口的相关封闭事宜,我大队正在与政府相关部门积极沟通,协调商榷该事项。
我大队会针对恶劣天气、路况做出警力部署、应急救援等提前安排,预防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同时严格落实24小时备勤和领导带班制度,随时掌握路面交通情况,领导靠前指挥,全体执勤民警、辅警保持高度的责任意识,坚守岗位,切实保障辖区重点路口、路段的安全畅通。结合辖区道路交通流量、交通事故、交通违法发生的特点和规律,按照“警力随着警情走,警力跟着重点走”的要求,加大对辖区道路及重点路段巡逻密度和急弯、陡坡等事故多发路段管控力度,防止恶劣天气引发的各类交通事故;利用监控系统实时抓拍,发现事故情况及时联系执勤民警到现场疏导,为广大群众构筑安全屏障。以上是我大队与相关部门在政府主要领导牵头协调下所做出的一些努力,不妥之处,恳请各位人大代表提出宝贵意见。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办人:马瑞
联系电话:0355—8333776
2023年11月9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