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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906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18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6 |
尊敬的陈宇跃、王一鸣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动车管理”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是开展电动三轮车上牌专项活动,全体民辅警放弃周六周日休息时间,在全县多个网点为群众办理上牌;二是加大宣传,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进行宣传;三是加大查处力度,针对骑乘三轮车不佩戴头盔、闯红灯、逆行等重点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提升群众安全出行意识的同时也优化了全县的道路交通环境。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办人:马瑞
联系电话:0355--8333776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