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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2-75882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11-16 |
| 发文机关:长子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 主题词: |
| 标题:关于对县第十七届人大二次会议第99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2-11-16 |
尊敬的刘伟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关于整治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辆违规行驶问题的建议”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我大队持续开展三轮车等非机动车违法行为统一整治行动,在主要路段、重点时段进行24小时管控查处;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深入学校、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等进行专题宣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热情关心和支持。
部门负责人:刘波
承办人:马瑞
联系电话:0355--8333776
2022年9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