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00014349/2024-52813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6-12 |
| 发文机关:长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 主题词: |
| 标题:长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法定职责 |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5-06-12 |
长子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简称长子县供销社,是以服务“三农”为宗旨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机关设有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基层业务科、监保科、工会等6个科室.下设四个县直公司,十四个基层供销社。
(一)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县供销社系统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县供销社的改革与发展。
(二)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农民社员、基层供销社的意见、要求,争取扶持政策,维护供销社的合法权益。负责社有资产的管理,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指导全县供销社的业务活动,指导农业产业化经营,引导帮助农民发展商品生产和有组织地进入市场,加强系统间的联合与合作。
(四)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指导全县供销社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五)承办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