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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3810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08-05 |
发文机关:长子县残疾人联合会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它 | 发布日期:2024-08-05 |
各乡镇(服务中心)残联: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推进我县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规范化开展,不断提升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根据《关于印发<省级财政残疾人事业转移支付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晋残联〔2023〕6号)文件精神,现将《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长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8日
长子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残疾人托养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结合我县残疾人托养工作实际,经县残联研究决定,特制定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如下: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对象
居家托养服务对象:具有长子县户籍,处于就业年龄段(16—59周岁),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智力残疾人、通过专业医疗机构精神科医师风险评估适宜托养的精神残疾人、重度肢体残疾人(包括同时存在智力或精神残疾的多重残疾人)。
为更好让残疾人享受居家托养服务,历年享受过托养服务的对象,根据自身要求,可以在本年享受。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形式与内容
(一)残疾人托养服务形式
采用居家托养,受助对象为分散居住在家庭和社区中,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生产劳动能力弱,且本人和家庭有托养服务需求的残疾人。
(二)残疾人托养服务内容
以“互联网+”为主的多种服务形式,为残疾人提供健康监测、健康咨询、基本康复和残疾预防服务;提供居家照料和管护、基本生活照料和护理、生活自理能力训练、运动功能训练、社会适应能力辅导服务;提供劳动技能训练、辅助性就业服务、支持性就业服务等社会服务。
三、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与组织
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为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必须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依法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或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以及依法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成立的企业、机构等社会组织。
四、残疾人托养服务的申请审批流程
(一)本人或监护人申请
申请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或其监护人,填写《长子县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申请表》(附表1),持残疾人户口簿、身份证、残疾人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向乡镇(服务中心)残联提出申请。如属于低保户、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低收入家庭的残疾人,要出具相应的证明材料(如能在网上直接查询的,可以不提供纸质证明材料);需要寄宿、日间照料的残疾人要出具无传染性疾病证明材料;精神病患者要出具专业医疗机构风险评估报告的原件和复印件。
(二)乡镇(服务中心)残联初审
乡镇(服务中心)残联在收到申报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材料初审。对初审通过的残疾人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及签署意见的《长子县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申请表》(一式两份)报县残联审批;对初审未通过的申请对象要书面通知本人或监护人。
(三)县残联审批
县残联接到初审材料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初审材料的审核、调查和审批工作。对审批通过的受助残疾人,委托乡镇(街道)残联在其所在的行政村进行张榜公示或在县级残联网站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区残联负责人在服务申请表上签署意见,由县残联或乡镇(街道)残联通知申请对象和服务机构实施对接,并由承接机构为受助对象购买一份意外伤害保险(已有此项保险的不再重复购买),并组织开展服务。对审核未通过的申请对象要书面通知本人或监护人。
五、补助标准与资金管理
(一)补助标准
残疾人托养服务资金每人每年补助4000元。
(二)资金管理
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资金为县级自筹资金,采用将补助资金拨付至承接残疾人托养服务的机构,必须用于购买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严禁将补助资金直接发放给残疾人个人及家庭代替提供服务。资金要规范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挪用。县残联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检查、监督力度,发现有截留、挪用项目资金或弄虚作假现象,将按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六、相关要求
(一)各乡镇(服务中心)残联要积极配合县残联、托养服务机构入户进行托养服务,全力开展好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
(二)各乡镇(服务中心)残联要按照受助对象条件,依照相关流程认真筛选受助对象。县残联指导服务机构进行规范化建设、实施规范化服务;定期对受助对象进行回访,并做好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督导机构整改。
(三)县残联与财政部门要加强对资金的监管,严禁将补助经费挪作他用,降低服务标准。
(四)各乡镇配合县残联做好留存档案资料工作。将残疾人申请托养服务相关资料复印件,购买服务招投标资料、服务合同、受助对象汇总表、资金拨付凭证、督导检查验收材料、年度绩效评价报告、乡镇(服务中心)公示材料(照片)、年度总结报告等资料留存备案。
附件:
1、长子县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申请表;
2、长子县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对象更换备案表。
附件1:
长子县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申请表
县乡镇(服务中心)村(社区)
受 助 对 象 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 年月 |
照 片 | ||||||||||
残疾类别 |
残疾 等级 |
家庭 人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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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证号 |
办证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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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地址 |
联系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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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低收入家庭 |
是否享受低保 |
低保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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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居住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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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 主要 成员 情况 |
姓名 |
年龄 |
与申请人关系 |
健康 状况 |
所在单位 |
联系电话 | ||||||||
申请托养方式 |
□机构托养 □日间照料 □居家托养 | |||||||||||||
托养服务起止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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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 签名 |
本人或监护人签名 年月日 | |||||||||||||
乡镇(服务中心)残联意见 |
审核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 |||||||||||||
县残联意见 |
审核人签名(公章): 年月日 |
注:此表一式两份,县残联一份,服务机构一份。
附件2:
长子县2024年度精神、智力和重度肢体残疾人托养服务项目对象更换备案表
原服务对象姓名:更换后服务对象姓名: 更换原因: 原服务对象服务起止时间: 原服务对象服务资金: 更换后服务对象服务起止时间: 更换后服务对象服务资金: |
注:此表由承接服务机构填写。
长子县残疾人联合会 2024年7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