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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5-30997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12-10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第132号建议的答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5-12-10 |
田伟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全县范围推广充填开采等绿色开采技术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按照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对山西凌志达煤业有限公司240万t/a矿井生产能力核定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晋环审批〔2024〕280号),你公司在报批该项目时承诺于2024年底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至今未建成。
二、作为生产型企业,企业本身对自身井下地质构造、巷道情况、充填条件等比管理部门更为熟悉和了解,县域内的华晟荣煤矿和二号井等均有井下充填技术和方案,可前往学习充分选择更加适用于自身矿井的充填方式。
三、身为国有企业,在生产中保证经济效益的同时,更应该积极发挥带头作用,充分承担起社会责任和环境责任,尽快建成矸石井下充填系统。
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2025年10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