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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2070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7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64号提案的答复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4-12-17 |
尊敬的刘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重视我县河流、湖泊水生态环境问题的提案收悉,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一、我局收到政协委员的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针对河流干涸、污染、湿地消失、地下水枯竭等普遍的水生态环境保护进展情况进行认真研究,组织人员多频次的进行实地考察。
二、科室保证全年水质达到地表水Ⅲ类,在日常工作中加大水资源管理的力度,对居民生活的污水进行集中设施的管理,科学的治理工业、企业的水量排放问题。降低能源消耗,保护和谐稳定的水资源。
2024年12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