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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5-27020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12-10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主题词环保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决定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1-12-10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决定,始终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划出红线、守住底线,对破坏生态环境“零容忍”,采取更狠更硬措施压实责任,协同推进高质量发展与高标准保护。

各乡镇、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扛起党政主要领导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对破坏山体、围湖(河)造地、非法占地(包括建设大棚)、私挖滥采、违建别墅、违规排放、毁坏森林(草原)等七种情形违法行为进行全面排查,履职尽责,建立台账。能立即整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拿出措施、定出时限、逐一销号,销存量、遏制量。凡属地内新发生以上七种情形,造成严重后果的,一经查实,党政同责,第一时间对党政主要领导予以免职处理,并进一步依法依规追责问责,对直接责任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