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 索引号:01236931-5/2020-22492 | |
| 发文字号:环函28号 | 发文时间:2020-10-28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环保 |
|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长治市慈林山煤矿劳动服务公司新建工矿支护产品生产及设备维修综合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0-10-28 |
长治市慈林山煤矿劳动服务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报批《长治市慈林山煤矿劳动服务公司新建工矿支护产品生产及设备维修综合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申请”、《长治市慈林山煤矿劳动服务公司新建工矿支护产品生产及设备维修综合基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审查意见等有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结论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在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基础上,从环境保护角度建设可行。
二、项目位于长治市长子县慈林镇董家沟村,占地面积9273.38m2。总投资605.9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万元。工程主要内容为:建设办公用房、生产车间、仓库等,总建筑面积3315.53平方米,并进行相关设备购置及安装。如改变工程内容、地址、规模,须另行申报。
三、落实《报告表》规定的施工期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间要严格按照《山西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20年行动计划》、《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水污染防治条例》、《山西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治理的通知》等环保要求,认真做好各项污染防治工作,切实减少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对环境的影响。杜绝因施工对周围居民造成污染影响。
四、落实《报告表》规定的运营期环境保护措施
1、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生产区不采暖制冷,办公区使用空调采暖、制冷。焊接烟尘经双臂焊接烟尘捕集净化装置处理后车间内逸散。
2、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生活污水排入旱厕,旱厕定期清掏;维修清洗废水经隔油池、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
3、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所有产生噪声的设备要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采取减震、隔声等有效降噪措施,确保噪声达标,不得发生噪声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实施分类处理、处置。废边角料、焊渣废车胎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维修过程中产生的煤渣、煤渣收集后送至长治市慈林山煤矿,由煤矿定期外售;废机油、废机油桶、废乳化液、废弃的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 2013 修改单的要求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五、你公司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严格执行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办理排污许可证,开展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具备相应条件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六、我局委托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日常环境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
长子县环境保护局
2020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