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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21831 | |
| 发文字号:长子环审函【2019】11号 | 发文时间:2020-10-23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环评 |
|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晋城康厦建材工程有限公司长子县龙翔建材厂隧道窑烟气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0-10-23 |
晋城康厦建材工程有限公司长子县龙翔建材厂 :
你厂报送的《隧道窑烟气环保设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及报批申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位于长子县慈林镇西张沟村南210m处。主要对本厂原有隧道窑烟气加装环保治理设施。建设内容包括:SNCR脱硝系统、脱硫塔、湿式静电除尘器、在线监测系统以及配套的附属设施。项目总投资22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二、该项目在严格按照《报告表》中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工艺、地点和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对环境的不利影响能够得到缓解和控制。因此,我局同意你厂按照《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三、项目建设及营运期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严格落实施工期各项环保措施,做到施工废水全部回用不外排。采取措施减缓施工期噪声、扬尘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避免施工扰民产生环境纠纷。
(二)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废水处理措施。脱硫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三)落实大气治理措施。两条隧道窑烟气共用1套双碱法脱硫除尘+湿式静电除尘+SNCR选择性非催化还原法脱硝治理,处理后的烟气经35m高排气筒排放(排气筒出口安装烟气在线监测设备)。烟气排放浓度满足《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表2中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四)按照《报告表》要求,落实项目固体废物处置措施。脱硫渣及灰渣经压滤后,作为砖厂生产原料使用。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落实噪声防治措施。对项目配套的水泵、风机、压滤机等设备运行中产生的噪声进行严格控制和管理,采取室内安装,基础减振,绿化带隔离,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确保噪声达标排放。
(六) 强化环境风险管理,进行环境风险评估,制定环境风险事故应急预案,落实各项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设施(措施),做好日常环境应急演练和培训,保障环境安全。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四、长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抓好该项目的日常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
长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