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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1236931-5/2020-21784 | |
| 发文字号:长子环审函[2019]9号 | 发文时间:2020-10-23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环评 |
|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山西丹锦商贸有限公司矿山机电设备维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0-10-23 |
山西丹锦商贸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矿山机电设备维修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专家技术评审意见及相关审批请示文件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本项目(项目编码:2018―140428―74―03―023887 )位于长子县慈林镇龙泉村南600米处,租用原龙泉洗煤厂厂房及办公设施,同时新建喷漆车间和危废暂存间。项目建成后,年维修矿山设施300台。项目总投资53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12.6万元。
二、根据《报告表》结论和专家技术审查意见,在落实《报告表》中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从环保角度考虑,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和运行。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污水防治。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来源于设备清洗及生活污水。设备清洗废水采用油水分离十气浮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得外排;生活污水进入旱,定期清掏,用于农田施肥。
(二)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对本项目切割、焊接、喷漆维修过程中产生的废气采取有效的治理措施。切割烟尘采用集气罩收集后由引风机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2台移动焊接机配套2台烟尘净化器对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后达标排放;喷漆采用封闭式喷漆房,配套“过滤棉十UV光解废气处理装置十活性炭吸附”处理设施,喷漆废气经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
(三)加强噪声管理。要合理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四)按“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理处置原则,落实各类固废(特别是危险固废)的收集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一般固废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要求进行处置;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相关要求设置危险废物暂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地面与裙脚应采用防腐、防渗处理。严禁将不相容(相互反应)的危险废物在同一容器中混装。收集的危险废物按危险废物管理要求及时转运至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不得外排。
三、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编制厂区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并报我局备案。储备事故应急器材和物资,定期组织演练,确保环境安全。
四、你公司必须确保该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我局【长子环函〔2018〕97号】核定的总量控制要求。
五、该项目的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项目建成后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技术规范,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验收合格方可正式投入使用。
六、长子县环境监察大队负责该项目建设期和营运期间的现场监督管理。
长子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