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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1-02-04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的通知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发布日期2021-02-04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相关企业: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结果,预测2021年2月1日起空气质量将降至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经研究,决定自2021年2月1日24时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

全县工业企业按照《长治市工业企业2020-2021年秋冬季重点行业企业错峰生产方案的通知》(长工信运行节能〔2020〕340号)要求,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