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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699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做好近期不利气象条件应对工作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5-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与省气象中心会商结果以及生态环境部驻我市“一市一策”专家团队、长治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以及市气象局会商研判,5月25日起我县气象条件有利于臭氧形成,存在较大的臭氧污染风险。为强化源头控制,减少臭氧污染,切实保障公众健康,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5月25日0时起,在全县范围内执行应急强化管控措施,解除时间另行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源减排措施
(一)全县6个行业企业(见附件),8时-17时,间歇式涉VOCs工序停止生产;确实不能调整的,要加强各环节VOCs排放管控,将管控期间各项VOCs减排措施经“一市一策”专家组评审确定后报送至辖区分局、市生态环境局备案。
(二)对全市涉VOCs企业实施差异化管控,未完成VOCs治理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整治,完成VOCs治理任务并验收后恢复生产。
(三)潞光电厂要加大脱硝负荷,将NOX排放浓度控制在35毫克/立方米以下。
(四)博源糠醛、鑫玉能源要合理安排检维修计划,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安排全厂开停车、装置整体停工检修和储罐清洗作业等。
二、倡议性减排措施
(一)建议公众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建议市民绿色出行,选择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开车出行时尽量避开拥堵时段、拥堵路段,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
(三)倡导绿色生活方式,节约用电,夏季空调温度设定不低于26℃。
三、社会性减排措施
(一)县城内的渣土、商砼等工程运输车辆必须为国六排放标准或新能源车辆;施工工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要达到国三排放标准或新能源机械。
(二)油品销售单位和储油库,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避开每日10时-17时进行装卸油作业,鼓励加油站出台优惠政策,引导公众避开高温时段加油。
(三)县城内严禁露天烧烤或者为露天烧烤提供场地,引导其他区域露天烧烤商户入户规范经营。
(四)县城内进行墙体粉刷、焊接、市政道路划线、市政栏杆喷刷涂漆、沥青铺设等涉VOCs排放作业实施错时作业,保证作业安全的情况下,将作业时间调整至夜间(晚20时至次日7时)。
(五)强化雾炮车、洒水车循环作业,保持路面湿润。
(六)干洗行业实施错时作业,将作业时间合理调整至夜间(晚20时至次日7时)。
(七)餐饮单位要加大对油烟净化设施的清洗维护频次,确保油烟净化设施稳定高效运行。
(八)每日8时-17时,汽修厂(4S店)停止调漆、喷烤漆、烘干/晾干作业。
四、监督检查措施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职能部门要第一时间通知到相关企业,同时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各项管控措施落实到位。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相关单位于每日16:00前将管控措施落实情况报县环委会办公室。
长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