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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699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5-10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淘汰部分公建单位和经营性燃煤锅炉的情况报告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5-10 |
2022年3月10日-4月20日,我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燃煤锅炉大排查工作。排查中发现部分公建单位和经营性单位仍在使用燃煤锅炉,严重影响我县空气环境质量,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排查情况
此次燃煤锅炉大排查共涉及11个乡镇、2个管理中心、84家单位,排查出燃煤锅炉 90台,其中,经营性单位 29 台,公建单位 58台,小区3台。
二、下一步工作
根据长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2022年度全县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目标任务的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县工信局负责开展“煤改电”工作,县发改局负责“煤改气”工作,生态环境分局负责督促燃煤锅炉淘汰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明确责任,提前部署推进2022年燃煤锅炉改造工作,确保8月31日前淘汰完成。
长子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