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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2-4699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2-02-24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解除不利气象条件应对措施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2-02-24 |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各企业:
根据市气象、生态环境部门会商结果,预测2022年2月24日起我县扩散条件转好。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2月24日12时解除不利气象条件应急强化管控措施。全县各工业企业按照长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和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联合印发的《长子县2021-2022年秋冬季重点行业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的通知》(长子工信字〔2021〕38号)及其《补充方案》要求,严格执行错峰生产。
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