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管控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1-09-07 |
各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长治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燃煤锅炉管控的通知》,为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巩固提升我县燃煤锅炉淘汰改造成果,促进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按照省市秋冬防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对辖内范围内燃煤锅炉立即组织进行全覆盖、地毯式排查。
二、排查时间:9月7日—9月10日。
三、排查范围:辖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宾馆酒店、小区供热、农业大棚、烟叶烤制等,排查范围不包含煤矿、洗储煤场、搅拌站、砖瓦窑、铸造企业。
四、各乡镇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燃煤锅炉排查工作,组织专人认真进行排查,不漏一户,不漏一企,不留死角,确保排查全覆盖到位。排查结果汇总后经乡镇长签字加盖公章,于2021年9月10日上午10时前报送至县环委会办公室(生态环境分局大气科)。
特此通知
附:乡(镇)燃煤锅炉排查汇总表
联 系 人:吴晋峰
联系电话:152****2881
长子县环境保护委员会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