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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000014349/2023-08181 |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02-07 |
| 发文机关: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 | 主题词: |
| 标题:长治市生态环境局长子分局督查烟花爆竹禁放和秸秆禁烧工作 | |
|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 发布日期:2023-02-07 |
为有效执行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新规定、切实落实禁烧燃煤工作,减少节日期间环境污染,打好蓝天保卫战,县生态环境分局组织人员到各乡镇落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和秸秆禁烧督查专项行动。
一、 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从源头抓好烟花爆竹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等环节,加大查处力度,确保春节时间段禁放禁烧工作顺利开展。2月以来,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深入丹朱镇,鲍店镇督查烟火爆竹、秸秆焚烧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深入各村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意义、禁放区域和地点、举报奖励制度、违法行为的处罚以及查处的典型案例等内容。近日,县生态环境分局工作人员到乡镇超市等场所排查烟火爆竹销售情况,并向其宣传禁放政策。

三、为有效杜绝秸秆露天焚烧现象,保护生态环境,县生态环境分局组建巡逻队伍,全力做好秸秆禁烧工作,对重要区域、重点地段实行全天候、全覆盖、拉网式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