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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761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29 |
发文机关:长子县第五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第五中学校预防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1-29 |
一、指导思想
为预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及生命安全,确保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本预案。
二、成立防治食物中毒工作领导小组
组织机构
组 长:王建飞
副组长:王旭斌
组 员:吴飞则 王伟民 张强
各班班主任
三、严格执行上级下发的《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通知精神。
(一)防止学校食物中毒和食源性疾病暴发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加强对学校食堂、商店卫生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确保广大师生用餐安全。
(二)食堂建筑、设备与环境卫生符合通知要求,食堂内外环境要整洁,消除四害,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合理,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清洁、消毒、禁止重复使用未消毒的餐具。
(三)严格把好食品质量关。食堂、商店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签订甲乙双方协议书,以便追究对方责任,做到有章可循,把好采购食品质量关、进校关、销售关,杜绝“三无”食品及过期食品进校。食品存储到位,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当天供应的饭菜样品存放二十四小时,剩余饭菜禁止使用。
(四)食品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每年进行一次体检,有传染病者不得使用。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应该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病痊愈后方可重新上岗。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坚持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上岗工作。
(五)加强管理与监督,建立校长责任制,分管领导责任制,建立健全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广大师生的用餐安全。
四、食物中毒定义
食物中毒是指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
五、发生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工作程序
(一)学校一旦发生师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食堂应立即停止伙食供应,并封存导致食物中毒或可疑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保护好现场,绝不故意破坏现场,掩盖事实真相。
(二)食堂服务人员应立即向校长报告,学校领导接到报告后应在第一时间向乡中心校领导汇报,同时应立即拨打120,请求急救中心进行救援。
(三)动员一切可动员的力量,及时送中毒人员到就近医院进行救治,妥善安置处理患者,解除其痛苦。
(四)学校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力到现场处理事故。查清食物中毒的性质,
(五)按照卫生部《食物中毒处理办法》向上级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六)中毒事故向上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后,由上级政府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的过程中,学校有关部门应积极配合,尽快查清食物中毒的食品源,避免食物中毒的再次发生。
长子县第五中学校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