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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592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22 |
发文机关:长子县第四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第四中学校图书室管理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1-22 |
为了加强图书的管理,让其更好地为全校师生服务,特制订本制度。
一、图书室是收藏图书的场所,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地维护、保养好书籍,为师生提供优质服务。
二、图书管理人员应按照“中图法”整理存放图书,做到所有书籍均应入账,达到帐书相符。
三、图书管理人员要始终保持图书、橱、架及室内环境的清洁,确保图书室“十防”措施落实到位。
四、图书管理人员对所管理的图书不得随意外借,借阅时要严格手续,对借出的书籍应负责按时收回,并对书籍进行验收,确定无损坏后及时放回原处。
五、图书室内不准吸烟或将火种带入室内,以保证集体财产和人身安全。
六、非图书室管理人员不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入图书室。
七、管理人员因工作调动,应办理交接手续,确保图书的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