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小:【大】 【中】 【小】
索引号:000014349/2023-55973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22 |
发文机关:长子县第四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第四中学校保卫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1-22 |
1、全体教职工都要以主人翁的精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学校安全保卫工作由副校长分管,每一天有值周、值日教师具体负责。
2、及时学习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治安保卫工作的会议或文件精神,并结合学校实际制定落实计划。
3、不定期、及时召开治安、消防、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布置、检查工作,及时沟通信息,消除隐患,确保安全。
4、每天早上、中午和下午,上学放学期间,管理好校门口的安全,确保学生不发生伤害事故。
5、非放学时间学生要求离校,没有班主任教师书面通知的,一律不得放行,杜绝发生因学生逃学而在校外出安全事故。
6、校外人员进出校门务必进行登记,并问明详细状况,未经登记或状况不明,决不允许外来人员进入校内,确保校园安全。
7、经常检查巡视学校财产,发现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总务处,确保校产安全。
8、晚自习后,要检查巡视各室门窗是否关牢,应关电源是否切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向学校领导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