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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192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09 |
发文机关:长子县第二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第二中学校安全隐患整改验收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12-09 |
1、隐患整改验收人员组成:校长、副校长,各处室主任,年级组长,以及特别安排的当班其他值班人员。
2、整改验收制度是学校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各部门必须无条件服从。
3、对重大安全隐患应立即排除,当时无排除条件的应设立警戒线或警示牌。制度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人,确定整改时间。
4、学校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学校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教学楼、围墙等校舍用房及附属设施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及时整改,严堵漏洞,消除安全隐患,学校有关人员要验收,并由验收人签字认可。
5、落实学校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完善门卫、值班、巡逻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校外闲杂人员进入校园。
6、一般隐患整改结束,由当班值班人员进行验收,重大隐患整改结束,总务处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验收,整改验收合格及时,并填写隐患整改报告上报上级行业管理部门。
7、对检查验收情况不真实,弄虚作假的处室或个人,必须进行重处重罚,责令重新按照要求进行落实整改。
8、隐患检查验收工作人员在进行检查验收时,必须公平、公正,做到对照标准,从严验收,严禁作风漂浮,马虎了事,检查验收有登记台账或验收报告。
9、所有检查记录和验收报告,应按照隐患类别,进行登记超册规档管理。
长子县第二中学校
202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