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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6212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1-23
发文机关长子县第七中学校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第七中学校学生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1-2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加强校内外交通安全管理,保障全体师生的人身安全,确保师生道路交通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校应成立交通安全工作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副校长为副组长,学校中层领导及班主任为成员,负责对学生交通安全进行教育和管理。

二.学校安排专职老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每学期开学第一天要对学生进行在校及校外交通安全教育。

三.每学期开学第一天向家长发放《关于校园安全致家长一封信》,让家长配合学校教育学生来去路上安全。

四.每年4月、11月确定为校园安全教育月,利用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教育。

五.每月出一期以安全教育为主题的板报或期刊。

六.每周五中午学生离校前由政教处领导利用校园广播对学生进行交通及其他安全教育。

七.在学校门口和学生比较集中的交通路口设置醒目的警示牌,提醒机动车辆注意减速慢行,严禁机动车辆随意出入校园。

八.现阶段学校没有校车,走读生每天离、返校必须有家长接送。每学期班主任要严格审查走读生资格,对于符合走读生条件的,学校要与学生和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经家长签字后交政教处存档。

九.住读生周六、周日离返校必须由学生家长亲自到校接送,学校要与学生和家长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经家长签字后交政教处存档。

十.学校施行学生上下学执勤制度,每次学生放学,学校安排教师疏导护送学生离校,未满12岁的儿童不准在道路上骑自行车、三轮车和推拉人力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