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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4601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1-14
发文机关长子县丹朱镇第一初级中学校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丹朱镇第一初级中学校体育活动伤害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1-14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了切实保护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认真预防和减少伤害事故隐患,提升学校应对伤害事故的处理能力,依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和“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原则,建立应对迅速、处理及时的防范体系,制定本预案: 

一、加强预防管理 

1、学校应建立体育活动(体育课)的管理、规章制度。 

2、学校内的体育器材、场地设施应有专人保管和维护,保证安全使用。 

3、对身体有问题的学生要劝其退出活动。

4、体育活动(体育课)应有体育专职人员带领做好准备活动、整理放松活动,保证学生身心健康参加体育活动。 

5、体育活动过程、体育教学过程应符合相关部门的要求。学生活动中保证体育专职人员在场指导。 

6、学校体育活动应保证每班配备一名教师指导和管理。 

7、学校应当科学、合理安排体育课和体育活动的场地,避免同一场地挤满学生。 

二、处理程序 

学校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甚至伤及生命事件,应当遵循以下程序应对处理。 

1、学校应根据现有条件和能力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受伤害学生;情况严重者,应以最快方式将伤者紧急送至附近医院救治。 

2、及时收集有关事故信息,保存好有关证据、资料,并作好相应的记录。情况严重的应保护好现场。 

3、学校应按照上级部门规定的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向教育行政部门报告。严重伤害事故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教育局。 

4、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安抚学生(家长)等工作,组织探望、回访。 

5、做好宣传教育,控制事态扩展,维持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正常进行。 

6、保险介入,同时通知保险机构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