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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501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1-17 |
发文机关:长子县鹿谷小学教育集团南漳校区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鹿谷小学教育集团南漳校区“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11-17 |
为了进一步落实重大事项决策、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过集体讨论作出决定的制度,我校在校长负责制下,落实教代会民主管理,实行依法治校,充分发挥学校班子成员集体领导的作用,完善决策机制,规范决策行为,提高班子领导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决策原则
(一)民主集中制原则
校委会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
(二)依法决策原则
凡属“三重一大”事项,要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加强调研、协商和咨询认证;凡涉及重要干部任免事项,要严格按照领导干部任免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
(三)规范程序原则
学校校委会集体决策事项必须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一般不临时动议,特别是不能临时动议重大议题,确保决策的规范化、科学化。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先由校委会按照议事规则形成初步方案提交教代会审议。
二、决策内容
(一)重大事项决策
1.贯彻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上级部门重要会议、重要文件精神的实施方案,向上级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发展规划制定与调整,涉及学校全局的重大改革方案和措施;
3.学校内部机构调整与学校重要的规章制度制定、修订和废除;
4.学校党政班子自身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以及有关教职工聘用、解聘、奖励和处分;
5.学校收费、招生计划与工作;
6.学校绩效考核;
7.其他有关学校的重大、急难特工作。
(二)重要项目安排
1.学校对外重要合作和交流项目;
2.学校工程项目建设;
3.应当集体研究决定的其他项目。
(三)重要干部任免、奖惩
1.学校中层干部等人事安排;
2.学校校级、中层后备干部的推荐、选拔、考核和使用;
3.学校教师被抽调到教育或其他系统人员的认定;
4.其他重要岗位干部的推荐、选拔、任免和调动。
(四)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1.学校年度财务、预决算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
2.学校人员收入分配方案、奖励经费制定和调整;
3.未列入预算的大额度资金的特殊支出(3000元以上);
4.校委会认为应当集体决策的其他大额度资金的使用(3000元以上)。
三、决策程序
(一)确定议题
“三重一大”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视工作需要,校长可直接提出),提交校委会,校委会应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认真征询和听取各方面意见,必要时可以聘请专门机构和专家进行评估和论证。
提出单位要提前1—2天将相关材料送达各校委会成员及其他规定的列席人员(重大突发事件除外)。
(二)会议表决
校委会成员为校长、副校长和学校中层干部,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人员参加扩大会议并作好记录。研究讨论时,分管领导和有关处室要认真全面真实地介绍有关情况,与会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表意见,研究多个事项时要逐项发表意见,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用书面形式表达意见。
会议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时,校委会成员应表明意见,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决定多个事项时必须逐项表决,表决时一般坚持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意见分歧较大的事项可以暂缓进行表决的应暂缓作出决定,对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
遇有紧急情况,经请示校长后可当即处置,但事后必须及时按规定召开有关会议。
校委会会议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出席人数达到或超过应出席人数的三分之二,会议方可进行,表决有效。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策事项,校委会通过后需及时提交教代会通过。
在讨论本人与家属有关的议题时,本人应主动回避。
(三)决策执行
校委会讨论通过的决策事项应及时做好校务公开。
学校分管领导按分工负责组织落实,认真实施“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上级或校委会议没有改变决定以前,除了执行决定会立即引起严重后果的非常紧急的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执行原来的决定。
凡前次校委会作出的决定,如需再次上会复议或在执行过程中情况发生变化需要改变原来决定的,必须经校长同意后提交校委会进行复议,在作出新的决定后执行。
校委会认为需要上报的重大事项应及时上报教育局分管领导,若未获上级领导部门批准,则需要再由校委会讨论重新作出决定,获得批准后再由学校领导组织落实执行。
(四)决策监督
学校工会负责对“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校长室负责对“三重一大”决策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及时将落实情况及存在问题向校委会和支委会汇报,确保决策落实;对于不按决策执行的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民主监督小组:
组长:马潞鹏
组员:杜竹林 温学明 韩韶红
(五)决策备案
办公室要将决策事项、决策范围、决策形式、决策程序、决策结论、决策实施等会议议程、记录、纪要、决定等、留下文字性资料存档备查。
四、责任追究
(一)对个人或少数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的,拒不执行或擅自改变集体决策的,集体决策执行不力或错误执行并造成严重损失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班子决策失误或涉嫌违纪违法的,在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基础上,分别追究相应责任。
(三)属于个人责任,情节轻微的,对主要责任人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情节较重、造成一定损失的,责令主要责任人写出书面检查或通报批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和重大损失的,上报上级部门,由上级部门做出处理。
长子县鹿谷教育集团南漳校区
2023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