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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472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22 |
发文机关:南漳联校 | 主题词: |
标题:南漳镇中漳幼儿园意外伤害事故应急预案 (校园暴力、溺水)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12-22 |
为维护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和校园安全,保障幼儿园全体师幼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结合我园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挥机构及职责
组长:李红
副组长:常晓静
成员:郜俊样 梁志苗 郜敏捷
董常艳 王 芳 冯光兴
主要职责:及时准确地掌握幼儿园的安全状况及动态,提出预防控制突发事件的对策和措施;在镇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做好幼儿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保证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承担和履行幼儿园突发事件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等职责,统一领导和协调应急处置工作。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幼儿园突发暴力伤害、校园斗殴、自杀、自残、自虐性、溺水等事件。
三、信息报送
1.发生或发现突发治安事件后,必须在 2 分钟内向幼儿园领导报告,3 分钟内由幼儿园领导向联校领导报告,并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公安派出所、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
2.领导小组接到突发治安事件报告后,组长负责根据事故具体情况及时向联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工作。组长负责全面指挥,副组长负责人员调集,检查到位和工作落实情况,配合组长工作;其他成员按分工负责综合协调、联络督查、通信联络、车辆调度、现场任务调整,安抚家长,劝退群众,隔离现场,督查学生撤离的组织、稳定和安全工作,学生救援工作的检查和落实以及财产保护、协调公安、救护车辆进入通道畅通等。所有人员到现场后,按职责各就各位立即开展工作。
3.对缓报、瞒报、延误有效抢救时间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将从严予以纪律处分和行政处分。
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程序
1.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幼儿园外来人员未经允许强行闯入园者,幼儿园教师或守园值班人员不得放行,向其发出警告,并应尽力将其驱逐离开幼儿园附近范围。
(1)立即报警 110 请求援助。
(2)幼儿园领导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同时幼儿园要全力保护好在现场或附近的其他幼儿,并迅速疏散至安全的地方。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查证据提供方便。
(3)联系医疗部门,请求“120”支援。一名幼儿园领导带领人员负责驱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保健老师对受伤师幼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以最快的速度把伤员送往医院抢救,并通知家长或家属。
2.校园内打架斗殴事件
(1)获得斗殴事件信息的任何人员都应当在第一时间,向主管领导和单位领导报告,若事态已经失控或后果严重,应立即打110报警。
(2)幼儿园领导应迅速集结优势力量(必要时携带防卫器械)赶到现场制止斗殴,防止事态扩大。
(3)若斗殴者手中有器械,应首先收缴所有斗殴器械。
(4)若有校外人员参与斗殴,应设法不让他们逃离。
(5)若有幼儿受伤,应立即进行救治,或打120 送医院,并及时与家长联系。
(6)对有流氓恶势力嫌疑的校外人员,应交警方处理。
(7)对外校学生,应与学生就读的学校联系。
(8)要对斗殴事件的园内外各种因素综合分析,要防范学生在校外遭到殴打。
3.自杀、自残、自虐性、溺水事件
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溺水事件,知情人员应立即拨打“110”“120”,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及时实施救治,并及时将情况报告给班主任或园长。组织人员及时将伤员送至医院教治,协助公安部门开展调查。
五、后期处置
突发事件结束后,应急行动响应结束,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恢复幼儿园的教学秩序,并做好家长来园接待和安抚工作。
六、责任与处罚
对于在发生突发治安事件贻误时间,瞒报、漏报、迟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从严予以纪律处分或行政处分。
南漳镇中漳幼儿园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