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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1286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3
发文机关长子县明志学校 主题词
标题教师评优评先实施方案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13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为了健全对中小学教师评价机制,增强教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充分调动广大教师的积极性,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使我校教育人事管理制度逐步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结合我校教育实际,特制定本年中小学教师评优评先方案。

一、评选条件

1.教师具有良好的师德,遵纪守法,品德言行看为学生表率。关心爱护学生,教书育人,教育教学成绩突出者均有资格参加评先评优。

2.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当年评先评优一票否决。

(1)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不服从工作分配或擅离职守,影响恶劣者;

(2)违反法纪法规,情况属实者;

(3) 工作中严重失职或造成重大事故者;

(4)一学年内事假超过15天或病假超过30天者,旷课5节及以上者(迟到、早退、缺岗两次算旷课一节)。

(5)不按时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任务者。

二、考评原则1、评优、评先以各项考评内容的结果为依据;

2、在分值同等情况下,优先考虑班主任,教研组长。

评选时间:每年11月初进行推荐和评审。

评选办法:(1)成立评审委员会;(2)对候选人进行审核打分评比;(3)确定对象进行公示:(4)最后认定表彰名单。

附:2023年教师节表彰名单(3人)

2023年县教育局教师节表彰名单(3人)

长子县优秀思政课教师:侯江峰

长子县优秀教师:郭剑

长子县先进教育工作者:李建枝

(以上三名教师由县教育局予以表彰)

长子县明志学校

2023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