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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5409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5 |
发文机关:长子县蓝泽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蓝泽学校资助贫困生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25 |
为保证学校家庭困难学生不因经济问题而失学,促进义务教育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资助贫困生管理工作小组;保证资金及时支付;建立贫困生档案;组织申报工作。
2.学校在校长领导下,由专人负责资助贫困生工作,成立由学生家长和教师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的申请和初审,研究拟定受资助学生名单和资助形式。
二、资助对象
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三、资助资金的使用原则和救助条件
1.资助资金使用原则
用于老、弱、病、残子女救助,用于特困户子女救助。
2.享受资助资金的学生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守法律、社会公德和校规,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勤奋好学。
(2)确因家庭经济困难而未入学、辍学或即将辍学的学生。3.下列情况学生,优先资助
(1)残疾学生。
(2)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
(3)低保或特困家庭子女。
(4)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家庭子女等。
四、资助申报、审批程序
1.贫困生每年核定一次。申请资助的学生一般于学年开学初,由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交由所在村委会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
2.学校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学生有关情况进行认真审核,按学生家庭经济贫困程度排序,提出贫困生资助名单和资助形式,公示无异后,学校将资助名单,审核确定。
3.学校通知受助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金领取表》,并由学生及其监护人和班主任签字确认。
五、账户与资金管理
资助资金实行专账,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
六、监督和检查
1.受资助学生名单、资助项目和金额应在学校校务公开栏公布,建立档案,并报上级部门备案。
2.按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确保资助资金用于最急需的贫困生。
长子县蓝泽学校
2023年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