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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55248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1-17
发文机关长子县鹿谷小学 主题词
标题长子县鹿谷小学校舍安全检查工作制度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1-17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校舍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配电房、仓库、车棚等各项建筑设施。

一、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和职能部门

学校成立由分管校长任组长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后勤处为校舍安全检查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具体工作。

二、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应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对一些年久失修的旧房要进行重点细致的检查;在风、汛、雪、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校舍安全检查应邀请当地城建部门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参与;每次安全检查均应做好书面文字记录,作为校舍档案保存备查。对发现结构损坏、蛀虫、腐烂或其他重大险情的应及时书面报告当地主管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对经技术鉴定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凡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市教育局。

三、总务后勤部门应对校舍进行经常性的维修保养工作,以确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隐患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维修应安排在暑假或寒假进行。校舍维修应按实际情况分为小修、中修或大修。小型维修应经学校领导批准,方可实施。重大维修项目必须履行质监部门或上级有关部门参与的验收手续。特大维修应进行公开招投标并实行工程监理。

鹿谷小学安全首问责任制度

为建设良好的校风校貌,保证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维持校园良好秩序,最大程度地减少学生违纪事件和校园安全事故的发生,树立我校良好的社会形象,现针对我校的实际情况和学生现状,充分发挥每个教职员工在管理育人、教书育人和服务育人中的重要作用,特制订鹿谷小学教职员工安全工作首问责任制度如下:

1.凡是在校园内,发现学生打架斗殴、说粗话脏话、破坏公共财物、乱丢垃圾、攀爬围墙等违反学校纪律的事件,第一个发现的教师或接到学生报告的第一位教师,应当立即制止并进行善后处理,事件较为严重的必须及时上报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敷衍塞责、不加处理。

2.凡是在校园外,发生上述类似的事件以及学生私自跑去戏水游泳、做危险游戏、玩电子游戏机、参与非法赌博等行为,第一个发现的教师或第一个接到学生或其他群众报告的教师,应一方面立即前往处理,另一方面及时报告学校,要求学校人员前往协助处理。

3.凡是第一个发现或第一个接到报告校园内的某一个场所存在安全隐患的教师,如教室电路、器材失效、食品卫生等问题,应立即向学校汇报。

若因发生上述情况并最终导致出现意外事故,经查实是由于第一个发现或第一个接到报告的教师不作为所致,将视情节轻重追究该教师的相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