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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7147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28 |
发文机关:横水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横水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28 |
随着党的惠农政策的逐步深入,校园也如沐春风,家庭贫困学生补助政策的出台切实减轻了农民负担。为了落实好党的政策,使用好贫困生补助资金,我校结合实际,特制定了贫困生补助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领导组。
为了加强对贫困生补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了由校长亲任组长的贫困生补助工作领导组,成员有学校中层领导、班主任、教师代表。领导组负责贫困生补助工作的评定、审核、检查、督促工作 。
二、确定受助范围。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的对象是:
(一)寄宿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
3.特困供养学生(提供特困供养证复印件);
4.孤弃学生(提供父母死亡注销证明或领养证复印件);
5.烈士子女(提供烈士证复印件);
6.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7.残疾人子女(提供父母残疾证复印件);
8.监护人或本人患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近一年内住院费用结算单复印件)。
(二)非寄宿生需要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可以申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提供扶贫手册复印件,加盖村委会公章);
2.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提供低保证复印件,低保证有效期2022.7-2023.6);
3.特困供养学生(提供特困供养证复印件);
4.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提供学生本人残疾证复印件);
三、严格评定程序。享受贫困生生活补助需经过个人申请、班级初评、学校审核、上报上级审批后确定。每学年第一学期初评定一次,第二学期初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增减。
四、公示办法。严格执行三公开制度,即:
1.每学年开学初公示享受贫困生补助条件;
2.经审核,受助名单确定后,在学校醒目位置公示7天,无异议后方可上报上级审批;
3.上级补助资金到位后,立即全部下发到学生家长提供的银行卡中,公示领取花名表。
五、经费发放办法。学校在接到上级下拨的贫困生补助资金后,必须马上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发放,务于3个工作日内全部发放到学生家长提供的银行卡中,杜绝发放现金。
六、责任追究办法。贫困生补助工作必须保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对在此项工作的人员评定、资金发放等重要环节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瞒报谎报、挤占挪用等现象,将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直至行政处罚。
横水学校
2023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