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   山西省政府  |   长治市政府

今天是

热点查询:长治长子旅游法兴寺

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规章制度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保存为word 打印 关闭
索引号000014349/2023-62163
发文字号 发文时间2023-12-18
发文机关丹朱联校 主题词
标题同旺学校党支部民主生活制度
主题分类教育 发布日期2023-12-18

 时间:2017-08-20       大    中    小      来源:长治日报

党章明确规定:“每个党员,不论职务高低,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或其他特定组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不允许有任何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不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的特殊党员。”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是实施党内监督的有效形式,是加强党员管理,促进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一项重要制度。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内容:主要是指党员参加所在支部的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组织生活会,上党课,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向党支部汇报思想,听取支委会向党员大会汇报工作;支部委员长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会议、党支部委员组织生活会等。

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实施中应注意的问题:

1.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担负着教育和管理党员的重要工作。作好这项工作,必须加强党支部的组织生活制度建设,用制度教育和管理党员,使每个党员通过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提高党性觉悟。党支部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对党员实行有效的管理、教育和监督。党员通过组织生活,可以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互相了解、互相监督,巩固组织上的团结和统一。

2.在党内,所有党员,无论职务高低,在党内生活中都是平等的,都要毫无例外地编入一个党支部、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会。党支部委员除参加支部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外,还要参加支部委员会的民主生活会。支部委员要带头参加党的组织生活,为党员作出表率。

3.按规定时间过党的组织生活,是健全党支部组织生活制度的关键。每个党员都要按时积极参加组织生活,不应无故缺席。党支部要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生活的,要及时予以帮助教育。党员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就被认为是自行脱党,党支部要及时地予以处理。

长子县丹朱镇同旺学校

2022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