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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4-53211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5-03-07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东方红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东方红学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5-03-07 |
为全面贯彻《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彻底消除学校安全隐患,结合本校的工作实际,特制定我校校舍安全年检制度。
一、指导思想
以《关于进一步做好校安工程有关工作切实提高中小学防震减灾能力的通知》及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要以对学生人身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站在讲政治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增强作好学校安全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强学校的安全检查、整治工作。
二、成立学校校舍检查的领导机构
为使学校安全检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安全副校长及各班主任为组员的学校校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负责对校舍安全检查的工作。
三、安全工作检查时间及步骤
检查的范围为学校教学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围墙、食堂、电脑房、功能室等各项建筑设施。
安全检查、整治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1、自查阶段:各班级师生要集中力量,突出重点,认真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设施、实验室、图书室、电脑室、食堂、功能室等人员集中的场所认真进行逐一排查,消除安全工作的漏洞和事故隐患,确保万无一失。坚持边自查边整改,以自查促整改。同时要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指定专人负责,上报学校,在最短时限内整改,并确保整改质量。
2、联检阶段: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对学校各个部门进行联合检查。
3、随机抽查阶段:学校进行不定期检查,以便及时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4、校舍安全检查要做到制度化、规范化、严格化,要做到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在正常情况下,学校每学期对校舍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检查;在风、汛、雨季要进行突击性的检查。对发现的校舍安全隐患应及时书面报告上级有关部门,及时研究落实维修措施,并及早采取断然措施,消除祸患。如发现校舍重大险情的均应及时上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全校教职员工要充分认识学校安全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不能时紧时松、时冷时热。
2、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学校建立领导小组,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由领导小组负责安全工作的检查、落实工作,并综合全校作好安全工作,健全责任制度,明确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做到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处处有人管,不留任何死角。
3、实行一票否决制。对学校安全工作检查、整改不力的教职员工取消年终先进的评比资格。
4、发生安全问题要及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由校长负责,如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做到及时、详细、真实,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或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