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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1-08 |
发文机关:长子县东方红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长子县东方红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1-08 |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安全保卫意识,做好“四防”(防火、防爆、防盗、防事故)工作,保证实验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顺利进行。
二、实验室要建立安全保卫检查实施细则,相应设立安全检查员,责任落实到人,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不安全的隐患安全检查员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同时上报学校。
三、实验完毕,工作人员要认真检查实验室的环境和实验用器具,及时断水断电,清除不安全因素,注意关窗锁门。
四、实验用仪器设备要制定“操作规程”,实验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以免发生意外。对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制止。
五、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要有专人保管。贵重物品应放在安全的地点,建立保管、借用台账,严防丢失、被盗和毁坏。
六、易燃、易爆、剧毒、毒菌、放射性等危险品的领取、保管(存放)、使用,及污物处理,应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七、实验室(操作室)内严禁存放杂物及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八、实验室要根据实际情况设置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应掌握基本消防知识。一旦发生灾情,及时扑救、报警,同时上报校保卫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