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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474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4-12-19 |
发文机关:大堡头镇初级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大堡头镇初级中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4-12-19 |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学生突发事件的发生,保障在校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校园秩序,营造良好育人环境,根据安全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
本预案所称“学生突发事件”主要是指危及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突发性意外事件,如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学生发生交通意外等事件。。
二、领导小组
组 长: 暴利峰
副组长:朱晓伟、刘玉峰、苗伟庭
成 员:政教处、 教务处、教研室、后勤处、各班班主任
三、处理程序
㈠及时报告值班人员应迅速赶到现场,同时将情况向校长报告。
㈡先期处理。发生突发事件后,除了向有关领导及时报告外,所有被通知人员应立即停止正常工作和休息,在第一时间内组织教师做好先期处理(如:保护现场、抢救伤员、抢险救灾等工作),必要时根据事件严重程度可分别拨打110、120或119;并应抓紧进行现场调查取证,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获得第一手材料。
㈢善后处理。先期处理之后,事件处理组应将整个突发事件的经过、应急处理措施向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处理工作指挥部汇报处理意见,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四、学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㈠学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的处理
1.学生发生自杀、自残、自虐性事件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并立即实施救治。
2.班主任获悉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分管领导汇报,并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3.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来校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立即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调查,必要时应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情况不明的案件的侦查工作。
㈡学生离校出走或失踪事件的处理。
1.学生擅自离校后,知情人员应及时将情况报告班主任。
2.班主任在获悉学生擅自离校的情况后,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同时及时进行调查了解;对去向不明的学生应立即组织查找,及时查明该学生的去向。
3.在无法查明学生去向的情况下,应在2小时之内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同时及时通知学生家长。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在2小时之内向公安机关报案,并报告上级有关部门。
㈢学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的处理。
实行“首遇负责制”,学校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应急处理小组的成员,面对应急纠纷时,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学生发生打架或群殴事件,立即劝阻,并呼喊近处教工,共同制止纠纷。
2.学校分管领导和班主任或辅导员在获悉情况后,应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设法稳定局势,防止事态恶化;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组织人员将伤员送至诊所诊治,若事态严重,送县医院或立即拨打120请求帮助;同时班主任或辅导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领导汇报。
3.发生学生伤亡的,学校应及时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并做好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学校学生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将后果严重的学生打架事件,在2小时之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5.学校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尽早向目击者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及时查清突发事件的原因和经过。
6.相关人员应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加强对学生的思想教育。
㈣学生发生交通意外或其重大恶性事故的处理。
1.学生发生交通事故,班主任在接到通知后向分管领导汇报,并及时与学生家长取得联系;应立即向学校应急小组汇报。
2.首遇人员应立即将情况向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汇报,并积极配合医院和交警部门,做好学生的救治和事故处理工作。
3.学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和有关职能部门,做好学生家长的接待和安抚工作。
4.程序:发生交通事故时,对受伤人员及时送医院抢救,并要记清肇事车辆的牌号。 保护好事故现场以及重要物品、证据。迅速拨打120向交警部门报告,再向学校、家庭、教育局报告。 并做好家长、家属的工作 ,配合交警部门做好调查、取证、事故处理等工作。
长子县大堡头镇初级中学校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