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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9/2023-62438 | |
发文字号: | 发文时间:2023-12-19 |
发文机关:大堡头镇初级中学校 | 主题词: |
标题:大堡头镇初级中学校贫困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 |
主题分类:教育 | 发布日期:2023-12-19 |
农村中小学贫困生资助政策是继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联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书后,党中央、国务院为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协调健康发展作出的又一重大举措。
为使我校学生及家长能够了解当前国家对农村中小学贫困生资助政策,确保我校2023-2024年度资助贫困生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特制定此办法。
一、适用范围和资助标准
农村中小学贫困生生活资助政策适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校住宿的学生和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住宿学生。
享受生活资助对象:主要为因家庭经济困难而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住校学生及原建档立卡以及非原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农村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四类家庭经济困难的非住宿学生。在评审时优先资助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其次为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户、特困救助户、父母双亡或一方已故的困难学生,还要保证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享受资助。优先考虑孤儿、烈士子女、低于民政部门颁布的上年家庭人均最低收入标准线的家庭子女,因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或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对监护人是财政供养人员、家中有豪车、商品房的学生一票否决。享受资助的学生须填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
生活费资助标准:初中寄宿生每生全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全年625元。
二、组织领导与工作机制
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贫困生生活费资助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要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依据相关文件制定学校工作管理办法,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财务处为具体办事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资金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同时,学校成立评审小组,评审小组负责贫困生资助的评审认定工作。
三、评审贫困生工作程序
1、建立档案。班主任对全班所有学生建立家庭基本情况档案,主要包括家庭现状、家庭经济来源及困难情况等,对每个学生做到心中有数,为确保享受资助的对象奠定基础。
2、学生申请。家庭困难的学生根据享受资助的条件,写出书面申请,并向全班学生说明申请原因或直接面向全班同学说明申请理由并介绍自己的家庭经济情况。
3、学生互评。以班为单位,组织学生开展互评活动,每位学生根据平时同学之间的了解,除本人外推荐3-4名自己认为家庭最困难的同学,班主任汇总掌握,对不确定的情况要入户抽查。
4、学生书面承诺。经班级评选后学生自己写出承诺书,上交有关佐证。
5、学校审核。学校成立审查小组,对前四个环节逐一审核,在四个环节合一的前提下,初步确定享受资助对象。
6、张榜公示。学校将享受资助学生名单公示在醒目的地方(公示栏),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学生、家长、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公示7天无异议后,学校正式确定享受资助的对象,然后再公示的结果。
7、资金发放。学校正式确定享受资助的对象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审批通过后,由教育资金事务中心统一打卡发放,确定资助收到后,被资助学生及家长签字。
8、档案管理。学校要将相关文件、学校工作组织、工作制度、学生承诺书、佐证、汇总表、会议纪要、发放资助流水、家长签字等资料集中整理归档,专人管理,保存5年。
四、班主任资助工作责任
1、履行好工作职责。各班班主任作为本班学生资助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学生的资助工作要放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利用双休日要开展好入户调查,要积极配合学校各项资助工作的开展。
2、做好宣传工作。加大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力度,要将政府资助政策宣传到每位学生和家长当中,利用主题班会或专题会向学生讲解政策,向学生发放农村中小学贫困生资助政策。学校长期在校内设立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栏,张贴政策宣传海报。
3、做好贫困生建档工作。班主任和学校管理人员做好经济困难学生的贫困建档工作,做到有的放矢,切实发挥资助资金的效益。
4、做好班级“贫困生自评推荐”工作,班级做到资助工作公开、公平。
5、协助做好贫困生生活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认真核实资助资金的相关信息,严禁交资助资金挪作他用。
6、检查考核。年终对学生资助工作进行考核,在检查中有不了解相关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资金未发放到位等现象,将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堡头镇初级中学校
2023年10月